为更好地保护历史文物古迹,营造和谐美好的旅游环境,让每一位游客能够享受愉快的旅行体验,该景区文明公约请广大游客共同遵守:
一、不得在文物本体上刻划、涂污、张贴、攀爬、触摸等。
二、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危及文物安全的行为,如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香烛纸张、使用明火等。
三、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参观。
四、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影响其他游客的参观体验。
五、禁止携带打火机、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。
六、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、乱扔垃圾。
七、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或锁闭安全出口。
八、禁止使用闪光灯及各类辅助光源拍摄文物。
九、未经允许,不得使用无人机拍摄。
十、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内携带宠物进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