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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武报恩寺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8-10 点击次数:735
(一)岗位道德
1.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文博和旅游事业。
2.诚实守信,严于律己,尊老爱幼,团结同志。
3.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公私分明,不乱收乱支费用。
4.秉公守法,遵守纪律,关心热爱集体,敢于同歪风邪气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。
5.衣着整洁,举止端正,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,文明服务,以身作则,爱护清洁,讲究卫生。
(二)岗位纪律
1.按时上下班,凡集体活动时间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,不得中途擅离岗位,凡迟到、早退或中途擅离岗位者以时间累计,四小时为一天,请假的按事假处理,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,旷工扣发当天工资3倍。
2.因事因病请假,要具备请假手续交领导批准后,方可离岗。公休假按政策规定执行,但必须服从工作安排。其它婚丧假、计生假、法定假,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(报恩寺聘用人员除外)。
3.需加班,由领导安排,按劳动法规定进行补休假安排。
4.公差必须经领导批准,填报出差表,按时返回,凭出差表报差旅费。
5.上班时间不准脱岗,不准在电脑上打游戏、炒股等与业务无关的其它活动,若违反规定,视其情节,批评教育或报上级主管部门、县纪委处理。
(三)清洁卫生
1.门前三包:负责清除门(殿)前的责任范围内的垃圾,制止乱吐、乱丢、乱倒污水的行为,保持门前卫生整洁;负责保护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、卫生设施,制止攀折花草树木、践踏绿地的行为,搞好门前绿化;维护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设施,禁止乱摆乱放,乱堆杂物,乱贴乱画。
2.门内达标:殿(室)内墙壁、顶棚无蛛网、积尘,无乱牵乱挂、无乱贴乱画,无灰尘垃圾,无暴露、散装垃圾,下水道畅通,排污口有防鼠设施,无鼠类、无鼠洞、无鼠咬痕,清扫工具摆放整齐、洁净,无蟑螂、无鼠迹,基本无蝇,厕所清洁卫生无臭味。
3.殿堂守护人员应认真搞好指定范围的清洁卫生,做到常打扫,积极制止破坏清洁和损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。
(四)其他
1.积极参与城乡综合治理进景区,廉政文化进景区,市级文明单位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、安全文明小区、安全文明景区、诚信景区、物价信得过、普法等创建工作。
2.从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,从身边做起,构建和谐美丽平武。
3.若有重要的接待任务,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,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,做好接待工作。
(五)会议学习
1.会议
(1)支部会:每月一次,由支部书记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,有时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及非党人士列席,主要任务学习讨论党的方针、政策,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;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;研究所内重大事项。
(2)所务会:不定期召开,由所长主持,所务会成员参加,主要任务研究工作,事项决策,员工考评。
(3)职工会:坚持例会制度,每周一上午8:30至9:00分在山门口,临聘人员参加。9:00在会议室,职工参加,由所长或分管领导主持,小结上周工作,安排下周工作,强调消防安全工作。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及业务知识。
(4)员工会:每月一次,由所长或临聘人员管理负责人主持,组织集中学习《文物法》、《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总结通报前期工作情况,安排部署工作。
2.学习
(1)时事学习:每周星期一上午15分钟为集中学习时间,其余为自学。
(2)坚持业务学习,每周星期五下午,除值班人员外,是职工业务学习时间。
(3)鼓励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,参加各种渠道的自学,提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,但不得影响工作,不是单位派出学习的,费用一律自理。
(六)工作告知
各分管领导、办公室及全体职工向馆长告知的有
1.工作报告
(1)博物馆分管的半年工作、全年工作完成情况;
(2)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;
(3)博物馆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;
(4)博物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(5)需要向馆领导告知的其它方面的情况。
2.重大收支情况应向馆告知
(1)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;
(2)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;
(3)会议费、接待费开支情况。
3.其它应向馆长告知
(1)单位内发生的安全事故;要逐级报告,不得越级报告。
(2)单位职工患病住院的情况;
(3)单位职工发生违纪违法情况;
(七)廉洁自律
1.加强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的学习,严格遵守党员、干部廉洁自律“八不准”等相关规定,保持清正廉洁。
2.遵纪守法,不谋私利,禁止索贿受贿。
3.单位公物使用。如:照相机、手提电脑、摄像机等借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办理借用手续,妥善保管,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。
(八)收支管理
1.所有收入实行专人负责,统一管理,按时进入财政专户。
2.有价证券、各类票据的购买、领取、保管和发放,实行专人负责。
3.经费支出严格按县文广新局的规定执行。任何人员不得在经费收入中擅自支出,报销经费,否则,概由本人负责。
4.文物保护捐资款的收取、清理必须2人以上同行,互相监督,任何人不得在其中支付现金,坚持勤收、勤进,原则上至少一周一次
5.职工调离(或退休),必须结清财务、财产等有关手续,由经办人签字;报领导审批后,方能办理关系。
6.工程建设、报恩寺文物日常保养,文物应急抢救等实行全包,大宗商品(如:香、蜡、纸、部分旅游产品等)由经营办负责人提出计划,经所务会集体研究。
7.发现假钞一律没收,出具没收假钞的正式收据,并由责任人等额赔偿。
(九)接待管理
1.接待客人坚持热情、节俭的原则,禁止铺张浪费,禁止超标准接待。
2.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客餐的,尽量在职工食堂,需要在外面安排的,必须请示所(馆)主要领导同意,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。
(十)出勤管理
1.所有员工必须在所分配的岗位上班,并履行岗位职责。
2.员工每年休假的时间,根据工作实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,任何人不得超期休假,非特殊情况,不延假、不补假。
3.同岗位人员休假必须相互轮换,以保证本岗位工作的正常运行;大假、双休日非特殊情况不得休假。
4.正常休假必须事先经单位负责人同意,不得擅自离岗休假,休假时间不得与值班时间相抵触。
5.职工病、事假2天以内,由所(馆)领导批准后,方可离岗;病、事假2天以上、正副馆长请假、休假,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,才能离岗。事假必须具备书面假条;病假必须具备书面假条和医院证明,上班后要销假。
6.考勤由办公室负责,每月统计汇总。
(十一)公物管理
1.公物管理人员要建立公物公产账目,负责管理公物公产。
2.公产管理人员要对所有公物领用分人登记造册,每年核对、公布一次公物公产使用情况。
3.工作人员调离工作时,须先办完公物移交手续,再办调动手续。移交时丢失的公物,要照价赔偿。
4.低质易耗公物报废、报损固定资产,须填写凭证,经领导同意后,再办理有关报废、报损手续。
5.所有公共财物,都必须登记造册,发放使用时要落实责任,签字后才能领用。公物转为另人使用前,必须重新确认责任人,办理签字领用手续,防止公物遗失。
(十二)门票管理
门票是报恩寺景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,为了加强门票管理,增加旅游收入,严格按中共平武县委办公【2003】 号通知执行。我所(馆)员工没有报恩寺景区门票的减免权。
(十三)停车场管理
为确保旅游景区良好的秩序,报恩寺专用旅游车场对各种车辆的停放作如下管理规定。
1.广场停车场是旅游车辆专用停车场,车辆进场后请听取保安人员指挥,按秩序停放,驾驶员及随车人员携带的物品,请不要随车存放,若有遗失,停车场概不负责。
2. 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局、所(馆)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、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,端正服务态度,杜绝与车主、游客发生争吵。
3.停车场原则上只停放旅游车辆,禁止停放货运车。停车费用依次收取,大车每车每次20元,小车每车每次10元。
4. 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有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和非旅游进入车辆停车场停放。严禁在停车场内焚烧废弃物品。
5. 保安人员坚持对停车场和广场进行巡视、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热情主动为车主排忧解难,同事要做好自己人生安全。
6. 保安人员在工作中,收费不按规定执行、收费不扯票和少扯票,将报告保安公司进行处罚并辞退。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或者车辆受损的,无论大小,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保安人员承担。由于自己的过错,造成与游客争吵、斗殴或者被游客投诉等,影响恶劣,无条件辞退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1.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文博和旅游事业。
2.诚实守信,严于律己,尊老爱幼,团结同志。
3.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公私分明,不乱收乱支费用。
4.秉公守法,遵守纪律,关心热爱集体,敢于同歪风邪气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。
5.衣着整洁,举止端正,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,文明服务,以身作则,爱护清洁,讲究卫生。
(二)岗位纪律
1.按时上下班,凡集体活动时间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,不得中途擅离岗位,凡迟到、早退或中途擅离岗位者以时间累计,四小时为一天,请假的按事假处理,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,旷工扣发当天工资3倍。
2.因事因病请假,要具备请假手续交领导批准后,方可离岗。公休假按政策规定执行,但必须服从工作安排。其它婚丧假、计生假、法定假,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(报恩寺聘用人员除外)。
3.需加班,由领导安排,按劳动法规定进行补休假安排。
4.公差必须经领导批准,填报出差表,按时返回,凭出差表报差旅费。
5.上班时间不准脱岗,不准在电脑上打游戏、炒股等与业务无关的其它活动,若违反规定,视其情节,批评教育或报上级主管部门、县纪委处理。
(三)清洁卫生
1.门前三包:负责清除门(殿)前的责任范围内的垃圾,制止乱吐、乱丢、乱倒污水的行为,保持门前卫生整洁;负责保护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、卫生设施,制止攀折花草树木、践踏绿地的行为,搞好门前绿化;维护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设施,禁止乱摆乱放,乱堆杂物,乱贴乱画。
2.门内达标:殿(室)内墙壁、顶棚无蛛网、积尘,无乱牵乱挂、无乱贴乱画,无灰尘垃圾,无暴露、散装垃圾,下水道畅通,排污口有防鼠设施,无鼠类、无鼠洞、无鼠咬痕,清扫工具摆放整齐、洁净,无蟑螂、无鼠迹,基本无蝇,厕所清洁卫生无臭味。
3.殿堂守护人员应认真搞好指定范围的清洁卫生,做到常打扫,积极制止破坏清洁和损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。
(四)其他
1.积极参与城乡综合治理进景区,廉政文化进景区,市级文明单位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、安全文明小区、安全文明景区、诚信景区、物价信得过、普法等创建工作。
2.从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,从身边做起,构建和谐美丽平武。
3.若有重要的接待任务,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,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,做好接待工作。
(五)会议学习
1.会议
(1)支部会:每月一次,由支部书记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,有时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及非党人士列席,主要任务学习讨论党的方针、政策,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;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;研究所内重大事项。
(2)所务会:不定期召开,由所长主持,所务会成员参加,主要任务研究工作,事项决策,员工考评。
(3)职工会:坚持例会制度,每周一上午8:30至9:00分在山门口,临聘人员参加。9:00在会议室,职工参加,由所长或分管领导主持,小结上周工作,安排下周工作,强调消防安全工作。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及业务知识。
(4)员工会:每月一次,由所长或临聘人员管理负责人主持,组织集中学习《文物法》、《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总结通报前期工作情况,安排部署工作。
2.学习
(1)时事学习:每周星期一上午15分钟为集中学习时间,其余为自学。
(2)坚持业务学习,每周星期五下午,除值班人员外,是职工业务学习时间。
(3)鼓励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,参加各种渠道的自学,提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,但不得影响工作,不是单位派出学习的,费用一律自理。
(六)工作告知
各分管领导、办公室及全体职工向馆长告知的有
1.工作报告
(1)博物馆分管的半年工作、全年工作完成情况;
(2)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;
(3)博物馆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;
(4)博物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(5)需要向馆领导告知的其它方面的情况。
2.重大收支情况应向馆告知
(1)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;
(2)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;
(3)会议费、接待费开支情况。
3.其它应向馆长告知
(1)单位内发生的安全事故;要逐级报告,不得越级报告。
(2)单位职工患病住院的情况;
(3)单位职工发生违纪违法情况;
(七)廉洁自律
1.加强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的学习,严格遵守党员、干部廉洁自律“八不准”等相关规定,保持清正廉洁。
2.遵纪守法,不谋私利,禁止索贿受贿。
3.单位公物使用。如:照相机、手提电脑、摄像机等借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办理借用手续,妥善保管,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。
(八)收支管理
1.所有收入实行专人负责,统一管理,按时进入财政专户。
2.有价证券、各类票据的购买、领取、保管和发放,实行专人负责。
3.经费支出严格按县文广新局的规定执行。任何人员不得在经费收入中擅自支出,报销经费,否则,概由本人负责。
4.文物保护捐资款的收取、清理必须2人以上同行,互相监督,任何人不得在其中支付现金,坚持勤收、勤进,原则上至少一周一次
5.职工调离(或退休),必须结清财务、财产等有关手续,由经办人签字;报领导审批后,方能办理关系。
6.工程建设、报恩寺文物日常保养,文物应急抢救等实行全包,大宗商品(如:香、蜡、纸、部分旅游产品等)由经营办负责人提出计划,经所务会集体研究。
7.发现假钞一律没收,出具没收假钞的正式收据,并由责任人等额赔偿。
(九)接待管理
1.接待客人坚持热情、节俭的原则,禁止铺张浪费,禁止超标准接待。
2.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客餐的,尽量在职工食堂,需要在外面安排的,必须请示所(馆)主要领导同意,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。
(十)出勤管理
1.所有员工必须在所分配的岗位上班,并履行岗位职责。
2.员工每年休假的时间,根据工作实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,任何人不得超期休假,非特殊情况,不延假、不补假。
3.同岗位人员休假必须相互轮换,以保证本岗位工作的正常运行;大假、双休日非特殊情况不得休假。
4.正常休假必须事先经单位负责人同意,不得擅自离岗休假,休假时间不得与值班时间相抵触。
5.职工病、事假2天以内,由所(馆)领导批准后,方可离岗;病、事假2天以上、正副馆长请假、休假,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,才能离岗。事假必须具备书面假条;病假必须具备书面假条和医院证明,上班后要销假。
6.考勤由办公室负责,每月统计汇总。
(十一)公物管理
1.公物管理人员要建立公物公产账目,负责管理公物公产。
2.公产管理人员要对所有公物领用分人登记造册,每年核对、公布一次公物公产使用情况。
3.工作人员调离工作时,须先办完公物移交手续,再办调动手续。移交时丢失的公物,要照价赔偿。
4.低质易耗公物报废、报损固定资产,须填写凭证,经领导同意后,再办理有关报废、报损手续。
5.所有公共财物,都必须登记造册,发放使用时要落实责任,签字后才能领用。公物转为另人使用前,必须重新确认责任人,办理签字领用手续,防止公物遗失。
(十二)门票管理
门票是报恩寺景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,为了加强门票管理,增加旅游收入,严格按中共平武县委办公【2003】 号通知执行。我所(馆)员工没有报恩寺景区门票的减免权。
(十三)停车场管理
为确保旅游景区良好的秩序,报恩寺专用旅游车场对各种车辆的停放作如下管理规定。
1.广场停车场是旅游车辆专用停车场,车辆进场后请听取保安人员指挥,按秩序停放,驾驶员及随车人员携带的物品,请不要随车存放,若有遗失,停车场概不负责。
2. 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局、所(馆)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、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,端正服务态度,杜绝与车主、游客发生争吵。
3.停车场原则上只停放旅游车辆,禁止停放货运车。停车费用依次收取,大车每车每次20元,小车每车每次10元。
4. 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有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车辆和非旅游进入车辆停车场停放。严禁在停车场内焚烧废弃物品。
5. 保安人员坚持对停车场和广场进行巡视、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热情主动为车主排忧解难,同事要做好自己人生安全。
6. 保安人员在工作中,收费不按规定执行、收费不扯票和少扯票,将报告保安公司进行处罚并辞退。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或者车辆受损的,无论大小,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保安人员承担。由于自己的过错,造成与游客争吵、斗殴或者被游客投诉等,影响恶劣,无条件辞退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